中国开出反垄断最大罚单 12家日企被罚12.35亿元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披露,该机构已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处罚8.3196亿元(人民币,下同),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表示,经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以实施。通过价格协商获得订单的涉及中国市场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等13种。这些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
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乃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并按照这些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国家发改委指出,上述十二家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的影响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汽车零部件价格垄断案,国家发改委决定,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免除处罚;对第二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的电装,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1.5056亿元;对只协商过一种产品的矢崎、古河和住友,处上一年销售额6%的罚款,分别为2.4108亿元、3456万元和2.904亿元;对协商过两种以上产品的爱三、三菱电机和三叶,处上一年销售额8%的罚款,分别为2976万元、4488万元和4072万元。
对轴承价格垄断案,国家发改委决定,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据的不二越,免除处罚;对第二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涉及中国市场所有证据和销售数据的精工,处上一年销售额4%的罚款1.7492亿元;对2006年9月退出亚洲研究会但继续参加中国出口市场会议的NTN,按“6%”的标准罚款1.1916亿元;对提议专门针对中国市场召开出口市场会议的捷太格特,处上一年销售额8%的罚款1.0936亿元。
国家发改委要求,涉案企业立即根据中国法律对销售政策和行为进行整改,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反垄断培训,采取实际行动,消除过去违法行为后果,主动维护竞争秩序,并惠及消费者。
国家发改委透露,该机构将对本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继续深入开展调查。
有观点认为,上述日本企业的垄断行为应属“横向垄断”,即同行之间构成价格联盟,共同控制相应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日本精工被欧盟罚款6.24亿欧元
此次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案的调查,起因是在美国和欧洲遭遇汽车零部件调查后,多家日系汽车零部件企业主动向发改委交代了垄断实情,以求自保。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在国家发改委发动反垄断调查前,美国为期四年的对汽车零部件企业反垄断调查,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不少企业已经受到严厉处罚,其中绝大部分涉案企业为日本企业。同时,欧盟对多家日本企业也进行了反垄断处罚。
去年9月,美国司法部针对9家总部设在日本的零部件供应商的价格操纵行为,开出了总计7.45亿美元的罚单,包括日立汽车系统公司、捷太格特、三叶电机、三菱电机、三菱重工、日本精工等。
同样是去年,因日本矢崎、日本矢崎下属的欧洲子公司S-Y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古河电气公司涉嫌结成垄断联盟并操纵产品价格,欧盟反垄断机构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今年2月,日本轮胎制造商普利司通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协议,承认操纵汽车零部件销售价格的行为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罚款高达4.25亿美元。
今年3月,曾参与密谋组建汽车轴承的卡特尔联盟的日本精工被欧盟处以6.24亿欧元罚金。
奥迪宝马奔驰罚单引发猜测
在此次汽车反垄断调查中,宝马、奔驰、奥迪等知名汽车品牌引人关注,它们的罚单数额也引发了各种猜测。
有报道称,在所有被调查的汽车品牌中,奥迪或领到此次反垄断调查的最大罚单,数额高达18亿元。另有报道称,一汽奥迪相关人士表示这一罚款金额“不准确”。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反垄断罚金为上一年度销售额1%至10%。这一销售额,包括整车,也包括周边产品。
据报道,2013年,一汽-大众奥迪全年销量488488辆,以单车均价40万计算,销售总金额1954亿元。
胡钢表示,我国反垄断执法与国际普遍做法相同,都有“宽恕制度”,即主动整改、提供线索等,可以获得罚金总额“打折”。所以,并不能确定,对于奥迪的处罚,就是按照上面计算的结果。
从上周开始,部分经销商已收到罚单。
上周,因协商统一收PDI检测费(一项售前检测证明),构成价格垄断,湖北省物价局对四家宝马经销商开出总计超过160万元的罚单。
据新华社报道,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的垄断调查已经掌握相关证据,其为典型的纵向价格垄断,对下游售后市场的零部件价格以及维护保养价格进行控制。
汽车销售相关法规重新修订
胡钢表示,由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于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出现松动的迹象。他表示,该《办法》没有任何上位法的支撑,同时又从制度层面上,赋予了汽车生产商天然的纵向垄断地位,包括价格、服务等。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此前已透露,《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正在重新修订。从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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