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公务员局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17.1万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如今在县级以下工作的政府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数量占比超70%,也就是超500万人,这个群体将直接受到“薪政”影响。对基层公务员来说,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现状:要增加收入就得想法晋升职务
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已经提出,公务员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但时至今日,公务员工资改革收效甚微。
目前,公务员工资由职务工资、职级工资、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共同构成。其中,工作津贴根据职务津贴浮动,两者占比达65%;职级工资占比25%,但职级却跟职务相对应。这意味着,公务员要增加收入,就得想方设法获得职务晋升。职务高低成了与工资挂钩的单一通道。
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层,非领导职务层次只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分为八层。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27级至1级。
据2008年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而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也就是说,从办事员到正科一般需要至少8年时间,而到正厅则需要约25年。
怪现象:地方干部年年超编 虚职领导一大堆
“新政策出来后,怪现象应该会少点了。”东部地区一县级公务员局局长舒了一口气。
所谓“怪现象”主要有三类:
一是干部年年超编。在一些地方,退休前要求提升职务的人不在少数,为的是退休后待遇能上一个台阶,甚至不乏“哭闹”的。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基层机关在系统内违规增加正科级一类的职务岗位。“今年你的部门加一个,明年我的部门加一个,导致该地方的干部年年都超编。”这位局长说。
二是虚职岗位一堆。在不少地方,基层公务员科室一般有10到20人,其中科级领导职务仅2到3人。为缓解“僧多粥少”的局面,不少地方部门都以一些专项和工作计划为由,增加领导岗位,类似“组织员”“宣传员”的虚职岗位应运而生。这种做法实则变相解决了主任科员等职务和待遇。但是,这些虚职岗位一旦增加了,就不会主动退出,除非等到上级清理整顿。
三是岗位竞争白热化。例如,上海一科级工会领导岗位空缺后按要求全机关内竞争上岗,报名者几乎涵盖各系统各部门。“说白了,还不是为了解决正科级别,因为自己科室里没那么多位子。”上海一位基层公务员说。
“究其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公务员收入与职务挂钩,争取职务几乎成了公务员加薪的唯一途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意义:“薪政”有助于破除官本位思想
根据此次《意见》,基层公务员收入将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轨制度。也就是说,公务员收入除以职务为依据之外,还能以职级为标准。
职务大家都明白,职级却鲜为人知。西部某市一位干部科科长透露,200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后,自己工资大致分为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又分为职务工资和职级工资,月薪共3800元左右。“以正科为例,职级工资510元,每两年晋升一次。每次涨几块钱,根本拉不开差距。但职务工资不一样,职务工资涨一级的同时会带动津贴等其他部分一起往上涨,总涨幅达600元。所以那么多人要拼命往上爬。”
“公务员职务除了与权力相关之外,还意味着收入。这也是形成官本位思想的一个外因。因此,必须要让公务员收入与职务脱钩。”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院执行院长刘靖北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一改变将使一部分不适合做领导干部的基层公务员潜心于某一专业领域,同时工资待遇将得到改善,而非“削尖脑袋”想着做官。专家们认为,这样有助于破除官本位思想、消除“买官卖官”等乱象。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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