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内的6个文件。这意味着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将改变以往与职务挂钩的局面,具有了相应职级,即使不当“官”也能取得相应职务的待遇。专家认为这将改变基层公务员的“官本位”思想,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质量。
工资结构不合理问题需最先解决
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现在基层公务员长期待遇偏低,工作定性不高,基本工资不到位,我们要解决的是这个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根据《意见》中提出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竹立家表示这意味着基层公务员即使不当“领导”,只要工作年限以及工作能力到了,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级待遇”。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也表示此举意味着打破了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
所谓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等。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规定,公务员总共划分为5级: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实际上,在基层公务员中,职务才是决定工资待遇的标准,当不了领导,就拿不了那么多工资。”汪玉凯说。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由于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而津补贴由地方财政和各部门财政安排,由此导致公务员收入差异巨大。根据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健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津贴部分占比为4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何宪曾经表示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要解决工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使基本工资占主体,优化工资结构。”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一个单位的规格又决定了其领导级别,以致很多基层公务员熬到退休,还只是科员待遇。
“基层公务员数量庞大,所以这项改革的范围就限定在县级以下的公务员层面。这些公务员可以说跟老百姓的关系最为密切。”竹立家说。
《意见》将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
“现行的基层公务员工资制度有很大问题,县乡级的公务员工资长期偏低的问题已经很明显,有些地区由于财政紧张,公务员长期不加薪。”竹立家说,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跟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GDP在涨,CPI在涨,只有工资不涨”,长期持续,就会导致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基层公共服务也会大打折扣。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基层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让很多公务员对自己的前途产生忧虑,给基层公务员队伍带来不稳定性。如果不能走上领导岗位,薪资待遇问题很难解决。
“由于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多数公务员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就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汪玉凯认为这种局面下公务员晋升通道非常狭窄。
竹立家认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而且,还将有效消除基层公务员中的“官本位”现象,“比如说一个科员,提不了科长就不能加薪,所以他只能努力往上升。”
《意见》推行之后,这种情况就会发生改变,“现在我不靠当科长,只要工作到一定年限靠绩效考核也可以加薪,跟科长薪水也差不了多少,这对基层公务员工作是一个激励,所以对消除‘官本位’现象是有好处的,当然也不能讲完全消除‘官本位’,只是有利于。”竹立家说。
预计明年年底全国铺开
此项改革之前已经经过准备与酝酿,并进入地方试点。2014年年初,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时,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开展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工作。如福建今年7月发布的《实施方案》就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供职于山东烟台市龙口镇的一位年轻公务员在早前就听闻了这一改革,他与很多刚刚步入公务员队伍的同事认为这将让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以前觉得升迁很困难,但是不升迁又没办法提高待遇,现在来看,以后可以比较踏实地做事了。”
“改革之后,对于一个机构来说,职务人员不会增加,但是拿相应薪酬待遇的人会增加,所以国家财政在转移支付等问题上要加大力度,保障实施。”竹立家说。而且,要做好前期的调研准备工作。他表示,按照目前的规划来看,2015年年底就可以将这项措施全国铺开。
《公务员法》从2006年施行到现在已经快十年了,中国社会在这十年中发生的变化是巨大的,中国经济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公共机构的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竹立家表示《公务员法》也会随着这次改革作一些相应的条款上的修改。
但是,竹立家认为在改革基层公务员制度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其他基层服务单位的待遇问题。按照划分,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分为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单位以及公共企业等。“如果仅仅提升公务员的待遇,就会让其他机构的人员产生不满情绪,比如教育、医疗等。这样一来,恐怕就是好心办坏事,反而使得基层公共服务打折扣。”竹立家说。
公务员晋升通道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12月2日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决定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那么,哪些公务员将受此“薪政”影响呢?
影响面超500万名公务员
截至去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17.1万人。县级以下工作的政府机关公务员数量占比超70%,也就是超500万人,这个群体将直接受到“薪政”影响。
职务10层
职级27级
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10层: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只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八层。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27级至1级。国家级正职为一级;国家级副职为二级至四级,逐渐类推,县处级正职为十二级至十八级,办事员为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办事员到正科至少“熬”8年
据2008年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而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也就是说,从办事员到正科一般需要至少8年时间,而到正厅则需要约25年。
(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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