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昨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说,争取今年完成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方案的制订,明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征求社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五年后,再渐进式实施。
很少有一项公共政策的酝酿和讨论,能够像延迟退休政策这样,在公众中引起如此广泛的关切和强烈反响。从2008年传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延迟退休政策的消息以来,各界围绕“该不该推迟退休年龄”展开的争论一直未见停歇。支持者有支持的理由,如认为延迟退休可以增加养老统筹基金收入,减轻国家养老金支付压力;有利于更充分地开发人力资源,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等。反对者也有反对的理由,如认为延迟退休会增加就业压力,减缓社会就业人群的新陈代谢;由于预期寿命短期内难以大幅提高,延迟退休将使职工缴纳社保时间更长,享受社保时间更短,造成新的不公平等。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确定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的改革方向。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天介绍的情况,可以视为实行延迟退休政策的一个“时间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上述改革方向。
尽管延迟退休总的改革方向已经确定,但这个“渐进”的方式和速度,让延迟退休在诸多改革中显得尤为突出。按照尹蔚民提出的“时间表”,先是今年争取完成改革方案的制订,接着是明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征求社会意见,后年正式推出,正式推出不意味着马上实施,而是要等五年后才正式实施。制定改革方案小心翼翼高度谨慎,每一个过程和环节都尽量细致周全,方案正式推出后也不急于实施,而是还要耐心等一等、看一看,待五年之后再付诸实施。之所以如此不计“效率”,不避繁复,是因为这项改革涉及亿万人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大多数劳动者晚年的福祉和保障,必须稳妥把握慎之又慎,必须统筹兼顾力求万无一失。
具体而言,延迟退休政策需要在两个层面上追求最大程度的公平。一是国家和职工关系的层面。延迟退休延长了职工工作的时间,并“缩短”了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一方面可以增加养老统筹收入,弥补养老统筹缺口,另一方面有助减轻国家支付养老金的压力,这首先对国家是很合算的。所以,国家应当加大相关领域改革的力度,提高在职职工工资和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收入,使职工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与国家分享延迟退休改革的红利。目前看来,延迟退休改革之所以引发不少人的质疑,主要就是因为人们更多地看到了职工在改革中“吃亏”的部分——如果看不到职工在改革中获得“补偿”的可能,人们的质疑态度将很难改变。
二是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的层面。延迟退休对不同社会群体有着不同的影响,即便是在同一个社会群体内部,对不同的人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比如,一些公务员包括领导干部、高精尖领域的研究人员和新兴行业的创新人才是赞成延迟退休的,他们的身心条件、工作状态和资源优势都会支持延迟退休的选择。但是,对那些长期从事一般工作特别是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普通职工而言,退休时间如果延迟太长,将使他们的身心承受更大的负担和压力,甚至酿成“有力缴社保,无福享社保”的局面。
鉴于此,应当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采取“分类管理”政策,在延迟退休年龄、激励和约束措施(对抵触延迟退休的适当予以激励,对积极要求延迟退休的适当予以限制)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富于人性化的区别对待,最终在不同群体之间形成相对均衡的局面,在全社会范围建成公平和谐的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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