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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金融工作四大原则之一是“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成就重大、发展快速,同时也对监管改进提出了更高更紧迫要求。这次会议把“强监管”列为关键词,是大势所趋,是众望所归,将对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风险产生深远的影响。
有观点认为加强监管会削弱金融创新的活力,与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一致,甚至对机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这其实是对监管和创新关系的误读误解,没搞清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源与流,不理解“强监管”与市场化不仅并行不悖,还存在相辅相成的内在关系。事实上,任何金融创新都离不开权威有效的法治监管,离不开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
金融资本自诞生之日起,便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提供货币信用、促进资金融通,提升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被称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另一方面虚拟资本相比实业资本有着极大的投机性和逐利性,一旦挣脱监管的束缚就会变成脱缰的野马,贪婪地玩起“钱生钱”“脱实向虚”的游戏,容易在垄断与杠杆的助推下累积、放大系统性风险。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至今,泛滥的“泡沫”不断激化其经济矛盾、酿成周期性危机,对过度虚拟化的监管不力是重要诱因。我们把市场经济种子埋进社会主义土壤,必须要对金融资本扬其利、除其弊,让防范化解风险成为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乱,经济乱。如果改革能够激活创新的一池春水,那么监管就是防风险、守底线的堤坝。比如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中,为减轻房贷负担、增加便利性的举措当然值得鼓励,但把消费贷款违规打包成所谓“首付贷”、暗中乱加杠杆,就埋下了资金链断裂的隐患。再如层出不穷的P2P乱象、地方政府“明股实债”,都表明脱离监管轨道的创新只会走上邪路。而面向“三农”、扶贫、创业的普惠金融看似新意平平,却找到了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平衡点。所以,不要错以为监管与创新是水火不容、非此即彼,创造优良环境、界定法治红线的监管,乃是各类金融创新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判断“强监管”对金融业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最核心的标准不在“利多利少”,而在“谁会得利”。对于钻营取巧、火中取栗、吃里扒外的金融大鳄们来讲,把“所有业务纳入监管”不啻末日,肯定不是什么好消息。可对于合规经营的企业与普通投资者而言,健全市场规则、降低资金成本以及保护合法权益全是满满的正能量。当资本市场不再盛行赢者通吃的丛林法则,金融创新不再盲目铺摊子、大搞体内循环时,迎来的必将是金融业法治化大发展的春天。
敢于监管,更要精于监管。与金融产品创新相应的,是金融监管自身的改革。这次会议提出的夯实市场之基、强化监管之腕、以开放促改革,尤其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等,都为监管体制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提出了目标任务。我们坚信,为金融创新竖起坚实屏障,为实体经济提供强劲动力,新一轮金融改革定会助力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共同下好稳中求进这盘棋。
延伸阅读:
人民日报大家手笔: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总体上看,金融优化资源配置、振兴实体经济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还不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应抓住以下四个方面。
金融应回归本质,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金融是因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并依靠实体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金融发展的目的是通过构建有效的金融体系来降低隐性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实体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实践证明,百业兴则金融强,金融的根基是实体经济。金融只有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才能与实体经济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进而促进经济整体健康发展。金融一旦偏离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轨道,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会出现非理性的扩张,出现过度自我循环和自我膨胀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会导致资源配置扭曲、影响实体经济发展,还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因此,金融业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认清自身的功能和定位,努力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金融机构应端正业务经营指导思想,平衡好追求经济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将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作为评价经营绩效的重要指标,增强全体员工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遏制资金“脱实向虚”倾向。
调整商业银行的信贷结构,合理配置金融资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通过引导社会上庞大、分散和无序的资本有序流向实体产业、实体企业来实现的。在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中,社会融资以商业银行信贷为主。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投向和信贷结构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应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立足于振兴实体经济,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做好信贷投放的加减法。商业银行应通过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和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将其投向符合国家和地区重大发展战略、更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从而矫正要素资源的错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把支持制造业由大变强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心。建设制造强国是振兴实体经济的主要目标,支持制造业由大变强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心。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应着眼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使金融供给与制造业转型升级对金融的需求有效匹配,为建设制造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金融机构还应通过支持企业的技术革新和设备改造、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等,为企业效益提升和转型升级创造条件。
注重金融创新,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方式。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对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着重要影响。近年来,我国金融业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力已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表现为创新不足、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等。这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金融机构应从战略高度做好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工作,既要改造提升原有产品,又要重视创造新的产品;既要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体系,又要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和便捷度。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应适当增设产品和服务研发中心,加大新产品、新服务方式开发的力度,提供更具特色、更有差异性的优质产品和高效服务,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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