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山西省委网信办传播处处长 杨建乐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打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空间环境是我国网络发展的核心要求,近些年来净化网络环境取得了积极效果,但网络失信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网络失信行为已经影响到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人。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已经逐渐渗透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截止到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8.02亿,手机网民规模已达7.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7.7%,无论规模还是增幅,我国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国家。面对如此巨大的网民基数和海量的网络讯息,倘若没有坚不可摧的网络诚信体系作保障,网络失信行为可能给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造成损失,抑或扰乱国家网络空间的正常运行秩序,进而影响国家网络事业发展大局。网络诚信建设关乎国家、社会和个人,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营造清朗和谐、诚实守信的网络空间。
广泛凝聚共识。无论网上网下,诚信都是构建正常秩序的基石。网络诚信建设起步晚、起点低、任务重,更需要社会各方面高度参与。只有让呼唤诚信、抵制失信的理念深入人心,让诚实守信的优良风尚从线下延续到线上、从真实世界延伸到虚拟空间,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起社会共识,维护诚实守信的网络空间。作为网络管理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网络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网络守信意识、自觉践行网络诚信准则。对于网民关注的网络诚信热点问题特别是网络失信行为案例,要及时做好线上线下的解疑释惑工作和案例解读工作。要通过采取“线上宣传+线下交流”的方式,主动发声、积极引导,广泛发动、形成合力,逐步在全社会营造出重视网络诚信、抵制网络谣言、惩治网络失信行为的良好氛围。
推进平台建设。当前,在网络上不乏诚信缺失的行为,例如有的电商企业夸大宣传、以次充好,通过刷好评、刷销量欺骗消费者;有的网上信息中介通过违规售卖用户信息、群发诈骗短信非法盈利等。以上种种网络失信乱象,给人民群众带来损失,给国家网络运行秩序带来干扰。通过推进网络诚信平台建设,搭建保护网络守信行为、惩治网络失信行为的工作矩阵。通过组建宣传平台,增强网民诚信意识;通过组建监管平台,规范网络守信行为;通过组建失信人信息平台,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寸步难行。通过组建网络诚信体系基础信息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网络诚信建设工作中来,督促全社会规范言行,加强各方自律监管。
强化法律保障。面对网络失信行为,既要通过加强网络诚信教育,增强网民的诚信意识,也要明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通过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进形成国家依法管网、企业依法办网、网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延伸到网络空间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政府部门作为网络监管主体,要切实加强网络诚信立法工作,尽快研究出台保护网络诚信行为、惩治网上失信行为的政策法规,逐步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作为网络生产和运营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办网、诚信办网,坚决抵制违法失信行为发生,自觉承担因失信行为而产生法律责任;作为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网络诚信公约,科学上网、依法上网,不做失信人、不做违法事,做一名中国好网民。
营造文明诚信的网络空间,呼唤网络诚信,推动网络诚信建设,需要大家群策群力、共管共建。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为网络诚信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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