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沈 迟
低碳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类产业,更是一种行动。除了倡导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省能源并实现系统层面的低碳发展,需要得到更大的关注。
城市与低碳发展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城市空间利用模式与低碳发展。城市空间的利用模式主要包括空间的密度和功能混合度。密度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指标,可以呈现为人口密度或就业密度。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密度与人均碳排放之间均表现出明显的负相关,当城市密度提高的时候,人均能耗和碳排放就会降低。城市密度的增加能有效降低人均汽车使用率,从而减少燃料消耗和相应温室气体的排放。因此,需通过鼓励近距离的就业、购物、休闲设施混合配置,才能显著降低机动出行需求,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二是城市空间形态与低碳发展。城市空间形态对碳排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城市空间的连续度和中心离散度上。连续的城市空间有助于提高各种城市活动之间的可达性,从而降低出行距离并控制碳排放。如果城市用地的开发建设呈现分散式蔓延趋势,甚至是蛙跳式或飞地式的形态,则不利于低碳目标的实现。国内很多新城新区采取的跨越式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很多本不必要的交通出行,增加了额外的碳排放。而多中心的城市形态不仅能够降低出行距离,还可以使出行更加均衡,减少向中心过度集聚所造成的交通拥堵。同时还能缓解单中心模式过度集聚所造成的强热岛效应,减少制冷所需的能源消耗。
三是城市交通模式与低碳发展。低碳城市目标下的交通模式应以步行导向发展,优于自行车导向发展,优于公共交通导向发展,优于小汽车导向发展。区域层面上应采用“轨道或区域公共交通导向的走廊式发展模式”,且强调区域公交网络与区域空间布局模式相适应。在市区层面上应考虑步行系统的可达性,步行范围内能够获取便利的公共交通、就业和服务机会的居民或者社区的比例,将直接影响该地区居民对于小汽车的依赖程度。在社区道路体系中,也应当遵循步行友好的原则,鼓励非机动车出行,尽可能避免大马路和大街区的开发模式,提倡小街区和步行道为主的路网格局。
四是城市智慧管理与低碳发展。智能化信息技术与低碳技术和城市科学管理相结合,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智慧能源管理、智慧交通、建筑节能、循环经济等技术与管理体系的发展和融合,对于城市整合资源配置、推动低碳技术的优化利用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为处理好以上关系,需在以下四项行动上做出努力:
加强土地混合利用和多样化开发。中国城市发展通常是较高密度的,因此土地的混合利用问题显得更为关键。很多城市都建设了工业园区或新城,这些园区和新城往往功能单一,在职住平衡方面表现不佳,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衰退。应改变基于单一功能的分区,提倡混合用地的详细规划;加强棕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及空置建筑的修缮再利用,通过多样化的开发推动产城融合,加强就业和服务的可达性,减少单一功能所造成的长距离机动出行。
提倡连续多中心的开发模式,控制城市蔓延。合理规划和引导紧凑连续的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加强城市增长边界的控制作用,实现均衡和高效的城市空间布局。一方面引导城市功能的分类分级集聚,减少交通压力造成的污染与碳排放;一方面也要确保多中心之间的紧密联系,避免城市蔓延造成的交通能耗和能源低效供应。
交通规划与智慧城市相结合,引导低碳出行。鼓励步行、自行车、公交等低碳出行方式是促进城市碳减排的重要路径。这一方面需要抑制机动车出行,一方面也需要向居民提供便利舒适的替代出行方式,这两者都需要借助智慧化的手段实现。在抑制机动车出行方面,斯德哥尔摩则是智慧交通的标杆城市,通过RFID(射频识别)技术等自动识别进入市中心的车辆并收取“道路堵塞税”,这一举措使交通拥堵降低了25%,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了40%。在替代出行方式方面,则可以通过智慧手段,引导公交先行,设计最优换乘方案等方式,缩短公交出行时间提高公交出行效率,增强公交出行的吸引力。
编制智慧能源规划,建立优化高效的能源供给系统。目前我国和能源发展利用有关的规划主要是两类:一是宏观的能源发展规划,强调能源的总体供需关系和发展方向;二是微观的能源工程规划,包括供电、燃气和供热三项。能源工程规划与能源发展规划联系不强,专项之间也缺乏协调,因此难以通过优化供给减少能源使用和降低碳排放。随着能源的利用规模和方式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影响的逐步加深,能源规划不再是某一专业的问题,而是涉及全局发展的战略问题。需要将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工程规划整合并扩展成为综合性的城市能源规划,一方面基于经济、社会、生态的目标,从整体和系统上为城市规划提供用能支撑。另一方面,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对城市能源利用方式、产业发展、交通政策、布局形态和土地开发提出优化建议,将节能和减排贯彻到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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