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重庆市长寿区编委批准,长寿区房管局、长寿区计生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区房管局下属事业单位5名,区生殖健康中心1名(详见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7.自愿在服务单位工作5年以上;
8.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2008年10月11日在桃花体育馆(新长寿中学旁),10月12日在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长寿区民政局对面)。
长寿区房管局 咨询电话:40666661
长寿区计生委 咨询电话:40461435
长寿区人事局 咨询电话:40259961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 元/科。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3)开考比例:房管、计生事业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08年10月16日在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按报考岗位分为:
报考房管岗位为《管理基础知识》;报考计生岗位为《医技基础知识》。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长寿区人事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确认加分。
(2)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 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长寿区人事局。
(三)面试
报考房管、计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按照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的原则,由长寿区人事局组织实施。报考房管、计生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报考房管、计生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加分)÷2×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报考房管、计生岗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 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 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长寿区人事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长寿区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 〔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 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重庆市长寿区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