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02〕11号)和《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08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编制和招考计划,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县生源2006—2008年毕业未就业的国家统一计划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等职业院校、电大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2、不分地域,2006—2008年毕业未就业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及同批次本科院校的毕业生。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2008年全县事业单位共拟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其中:教育33名,卫生22名,水利2名,计生6名,文广3名,交通3名,其他事业单位2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后)。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教师职位的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除教育部门的小学教师,县人民医院的检验、放射工作人员,水利部门水库管理工作人员,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艾防中心站工作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其余 职位均需具备大学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其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凡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师范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职 位。
6、考生报名时需填报报考单位及职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7、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对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对公路与桥梁、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检验、放射、皮肤与性病等紧缺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也可开考,但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60分)以上,体检考核合格,也可聘用。
8、残疾人考生在能履行所报考职位工作职责的情况下,可报名参考。
9、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以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应往届毕业生,可不参加统一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合格后,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统一体检合格后优先聘用,列入招聘计划。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7日。对招考单位、职位、职数及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在印江电视台、《印江通讯》等新闻媒体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7日。
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报到证(报考教师职位还需持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持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3张。报名考试费用每人85元。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报名。
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12月5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六、统一考试
(一)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期师 德修养),专业科目为相应的大专教材;报考卫生、水利、交通、计生、文广、农业、畜牧、财政的考生,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使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公 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相应的大专教材或大学教材;报考乡镇乡企、农机、劳动保障单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综合知 识笔试范围使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使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
(二)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专业测试):报考文广部门的考生需面试(专业测试),按相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人员。免笔试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及同批次本科院校的考生需面试,面试成绩达到80分的可直接进入体检程序,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职位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文广部门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报考乡企部门、农机部门、劳动保障所的考生,按综合知识占60%、申论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余职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相同职位招考计划总数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划线后1∶1的比例确定,如有突破计划总数出现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按2005年制定的《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在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或申论为主,成绩高的列为递补体检对象。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用人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用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或学习纪律;
5、在考核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或申论为主,成绩高分的列为递补对象。
九、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报考相同职位的考生,按其所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单位,本人所报考职位超过招考计划数的,如本人愿意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其职位调剂到有计划的单位。
拟聘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招聘的人员实行一年试聘期。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事项
1、从2008年起,凡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的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2、小学教师的招聘办法,按照2007年的规定执行。
3、考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公示栏进行公布。
(网址:WWW.yinjiang.gov.cn)
咨询电话:0856-6231050(人事局办公室)
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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