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为满足泗阳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人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 意见》精神,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名额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竞争的方式为10个主管部门下设的15个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入编工作人员41名。(具体单位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要求;
4.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全县人才派遣人员、大学生志愿者和到村任职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12月16日上午8:30至12月18日下午5:30)。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材料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介绍 信(在职人员)、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及2寸彩色近照2张,填写《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在县政府大楼 827房间。报名时每人交笔试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 (12月20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12月19日下午4:00前到县政府大楼827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时间和地点的要求,准时到笔试 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12月27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须及格。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凭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时每人交面试费100元。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县人事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四、录用及待遇
通过公示的人选,由县人事局、编委办分别办理相关录用入编手续。所有录聘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和聘用制。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届监督(监督电话:0527-85271991)。
六、本简章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5271853 。
附:招聘计划
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08年12月4日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