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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苏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0日(9:00-12: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人才市场(南京市广州路213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省人事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和工种需单位证明)。
省人事厅对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一周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通知其参加面试。
(四)面试按照省人事厅统一要求的规范、程序和标准进行,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五)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被考核人员,并进行组织考核。
五、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省人事厅予以定职定级,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联系人
政策咨询电话、联系人:025-83236096 季铭华;025-83236017 陈琦。
七、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江苏省人事厅监察室;监督电话:025-83236009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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