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定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学院简介
牡丹江师范学院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建校最早、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学;是黑龙江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师范学校;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中等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育理论研究中心。学院创建于1958年8月,经历了东北农学院嫩江分院、北安师范专科学校、宁安师范专科学校和牡丹江师范学院四个发展阶段。1995年9月,学校迁入牡丹江市办学。2001年10月,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5年9月,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现占地面积75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31.2万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6万多平方米;有高等师范教育、基因工程、渤海文化等5个研究所。图书馆藏书81万余册,电子中外文学术期刊1177.26万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6800多万元。现有教职工1060人,其中专任教师820人,正、副教授349人,讲师27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9人,硕士303人。学院主办的《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国内外公开发行。学院现有中文、政法、外语、计算机、生物、物理、化学、数学、教育、管理、体育、艺术、历史13个系;有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英语、俄语、音乐学、美术学、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物理学、体育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17个师范本科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舞蹈学、音乐学、社会体育、市场营销、信息与计算科学、园林、法学、旅游管理、日语、英语、俄语18个非师范本科专业。学院现有在校本、专科学生15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5283人,受地方政府委托举办的培训班学员1500人。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3万余名毕业生,在毕业生质量反馈调查中,用人单位对学院毕业生的满意率在90%以上,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几年位于全省省属高校前列。毕业生中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600余名。
按照全面建设、突出重点的原则,学院对凝聚态物理学、动物学、文艺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训练等几个学科进行了重点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在,文艺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凝聚态物理、体育教育训练学五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化学和思想政治教育2个省级重点专业;有现当代文学、动物学、有机化学、文艺理论、体操、数学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7门省级重点课程;有文学理论、法学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3门省级精品课程。在实验室建设方面,加强实验室的管理,规范了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现在,生物科学专业基础实验室、物理学基础实验室、化学基础实验室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基础实验室评估合格单位。
科研工作方面,在保证科研成果数量、争取高层次、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同时,学院加强校际、校企之间的合作研究,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科研工作成果显著。近五年来,学院共承担了科研项目171项,出版著作、教材157部,发表论文4256篇。学院先后同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和阿德雷德大学、英国西敏斯特大学和布鲁内尔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从1996年起,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先后已有俄罗斯、格鲁吉亚、韩国、日本等国的学生来校学习进修。学院还定期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访问,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也在日益增多。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了形式各样的“文明创建”活动。2000年,学院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二、牡丹江师范学院2009年人才需求计划(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按学院学科、专业结构需要,选进硕士(统招本科起点)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应往届统招毕业研究生;学院特殊专业需要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入教师需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副教授职称、45周岁以下教授职称。
2、选进的教师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遵纪守法(政审合格),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服从岗位需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3、辅导员及党政管理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一般要求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四、招聘时间:2009年1月----2009年7月
联系人:董芸联系电话:0453-65110830453---65112480453---6511249
五、考核办法
根据学院2009年人才引进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人事处收到自荐材料后,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保证3:1以上。
2、考核方式
教师岗位: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务的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采取问答或考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核后,组织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和系考核小组依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提出综合录用意见,并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确定拟录用人员。
辅导员及党政管理人员: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人事、组织、学工、纪检等部门人员及各系党总支书记参加的考核小组,按照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的程序进行,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教辅岗位:成立由人事处长任组长,学院纪检、人事、教务处及相关用人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按照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的程序进行,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3、公示、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校园网和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无异议,签订相关协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批准。
4、拟聘人员需经校医院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六、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七、本实施方案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牡丹江师范学院2009年师资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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