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三)体检。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平列的,依次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2010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在本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附件4),并在本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报考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填写。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职称和等级等均包括以上层次。有学位要求的,学位必须与要求专业学历相符。按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必须取得相应学位,报名时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三)工作时间计算到2010年8月25日止,按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读书期间不能计算工作时间。
(四)非集体户口的社会人员,应提供户口簿;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办理户口入户手续的,须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户籍或生源地不限的,户籍材料可免)。
(五)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所有职位原则上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其他相近相关专业适合职位要求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现场确定,不适合职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区分专业方向或研究方向的,其所学专业内容需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符。
(七)所需报名资料请在报名时一次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作不予报名处理;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信息均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公布。报考人员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天内向余姚市人事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62712807;投诉电话:0574-62702547。
(九)本公告由余姚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
4、2010年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条件
************余姚市委组织部
余姚市人事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