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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淮北市烈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淮北市烈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安徽淮北烈山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体年龄计算截止到1975年11月1日)。

  (四)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和专业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淮北市烈山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七)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届);脱产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县以上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淮北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hbpta.gov.cn。报名时间统一为:2010年11月17日9:00时至11月30日16:00时。报考人员登录淮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淮北市烈山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审查和确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淮北人事考试网后台及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2月6日前登录淮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2月7日16:00时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要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于12月9日在上述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与12月10日8:00时至12月11日16:00时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将不再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2月15日8:00时至12月22日16:00时从淮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共2科,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机关公文、科技常识等;专业科目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简章)。

  2、笔试日期:2010年12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两科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根据原省人事厅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取得的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加盖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印章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加分审核。笔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公示3天。

  应聘人员可于2011年1月7日9:00点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共同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四)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考生。面试考生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在上述网站公示3天。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全部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体检人员)。因故出现体检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通知单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核

  体

  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成立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

  纪守法、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在校表现及学业完成情况,以及能否适应报考职位的要求,是否具备报考条件等情况,并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

  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报请区编委同意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在试用期满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后,单位提供保障性住房,享有更加优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四、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淮北市烈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淮北市烈山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烈山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章.xls

  咨询电话:0561-4685913(区委组织部)0561-4685605(区人社局);

  网上报名咨询:0561-3050601

  监督电话:0561-4685537(区监察局)

  淮北市烈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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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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