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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年上半年重庆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89个事业单位的1473名工作人员,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2011年3月27日)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资格条件及确认: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考生持获奖证书到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二)专业科目测试(2011年3月27日至4月7日)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巡视。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3月27日至4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附表。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要求,在专业考试结束和加分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

  (三)面试(2011年4月25日前)

  面试在公共科目笔试(含加分)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示一周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参照重庆市公务员面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公开招(选)聘面试比例为1:2或1:3,公开选聘的面试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1:5,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选)聘单位视拟招(选)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考试成绩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含加分)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附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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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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