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2011淮安市商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是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我市外资招商工作需要,充实专业化招商队伍,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在编工作人员2名。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事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1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经济类或工商管理类或商务贸易类。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签订合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报名者下载《淮安市商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将电子稿发送至:hasswjrjc@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3月19日。
2、初审:市商务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应聘者基本情况与岗位需求,按照招聘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资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体检与考核:按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市商务局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不合格情形参照《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六条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商务局网、市人事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淮安市商务局:0517—83900361;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二○一一年三月
相关推荐: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