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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编办核发201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编制使用计划,为做好201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引进人才的单位及计划
此次统一公开引进人才的单位为经批准使用引进人才使用编制计划和使用专项编制计划的市直事业单位,共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105名。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
3、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要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条件(见附表)。
三、引进人才工作安排
(一)召开会议,收集信息
为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拟定于近期召开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科长会议,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人才引进岗位基本要求等情况,并将各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便在引进人才实施意见中发布。
(二)发布信息
1、市人社局将各单位引进人才计划及岗位要求汇总,在市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引进人才有关信息。
2、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也要利用本行业的宣传媒体及时发布引进人才信息。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6日—8月16日(每日工作时间),报名人员填写《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1寸近期彩照、本人工作学习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硕士研究生要求有关网站上打印出本人学历学位材料等现场报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照引进人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核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试,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但报名人数未超过3人的岗位也可实行免试聘用,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选
对考核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于2011年9月16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统一在娄底人事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增人计划、列编、审批工资、聘用等手续。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增人计划、编制计划,废除相关的人事手续。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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