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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湖南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事业单位是实行省、市、县三级垂直管理体制,从事产品质量检测,食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测和标准化信息管理等职能的技术机构,是服务全省产品质量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加强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力量,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省质监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省质监局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全省范围内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硕士以上学位和高级职称以上人员职位可面向省外;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5、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6、应聘财会职位的应具有会计证或电算会计证。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unan.gov.cn/webrltzww/index/html)、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http://www.hn315.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8:00时止(休息日除外)。

  3、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已从2011年8月4日开通。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职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笔试收取报名费50元/人,笔试免考生免收报名费。

  4、资格审查和打印准考证: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审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即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要求为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应聘要求为大学专科以上的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 、面试占30% 、实际操作占20%)。凡指定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职位,可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为综合专业知识一门科目(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卷面分值100分。

  笔试内容:

  计量检测、食品检验和质量检验类岗位: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综合管理类岗位: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面试与实际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与实际操作人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如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与实际操作人选。面试工作采取答辩与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学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笔试、面试与实际操作人选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同时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领导人才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工作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实行递补程序。

  2、部分职位如果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协调并报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从高分到低分统一调剂到其他岗位。

  3、面试中实际参加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考场本场次的面试平均分数线。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一般不复检。确需复检的,报考人员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程序完成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上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政府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领导人才网、湖南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享受省直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和各项津贴补贴。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2、本次专业知识考试指定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写的《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从书》(样书)。如有需要请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

  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0731-85354308

  联系人:张志君 阮书相

  培训教材联系电话:0731-88636058

  联系人:易卫民

  附件:

  湖南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2011年度湖南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专业说明.doc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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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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