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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备案,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金寨县革命博物馆公开招聘讲解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1年金寨县革命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4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0 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五)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普通话二级及以上证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7日至10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行政中心二楼)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报考人员须填写《金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1份,并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笔试费45元/门课,面试费80元)、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9月15日至16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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