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威海南海新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威海南海新区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2018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威海南海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详见《2018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指南》)。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10、11展位(威海市胶州路7号)。
具体办法:应聘人员下载《2018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4);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⑤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应由报名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报名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本人手印)、报名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应聘人员于2018年9月15日前登陆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应聘不同单位合并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符合聘用条件的,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南海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咨询联系电话:0631-8966188;
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whnh.gov.cn
附件1:2018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8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附件3:2018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南海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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