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以诊治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为重点的国内知名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京妇人字[2017]4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院2018年第七批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5、北京户籍或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
6、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回避原则。
二、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及其它要求
岗位序号:1
招聘岗位:妇科医生;
招聘人数:1人;
招聘学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
职称及专业技术等级:专技12级及以上;
其他条件:临床工作十年以上,全面熟悉妇科相关工作,独立完成妇科相关手术,能够应用医学数据库进行检索临床文献,掌握医学统计学及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三、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北京妇产医院应聘表(见附件),将填好后的应聘表与个人简历电子版(含照片)做成一个文件夹,将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并发送到fcyy_rs@126.com(中间为“下划线”)。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未按要求投递简历者视为无效。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我院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面试与笔试,时间将由医院人力资源处另行通知。
对应聘者的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核为科室面试与笔试,按照科室面试与笔试60%、40%的比例计算应聘者第一阶段成绩。对各应聘者按照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各需求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考核阶段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第二考核阶段由公招小组面试构成。按照科室面试、笔试与公招面试25%、25%、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六、待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及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52275426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100026
附件:北京妇产医院应聘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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