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通过编制外聘用方式增补书记员,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队伍稳定、充满活力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过渡性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工作的合同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良好的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达到聘用制书记员计算机速录技能的标准(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2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8%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的。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详见《2018年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过渡性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下载查阅。对《职位表》及报考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9:00至9月12日16:00。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pta.com.cn)。
报考人员报名时,按要求填写《2018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过渡性招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并填写一个职位,使用同一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9月13日16:00前,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14日16:00前,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10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方式: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报名人员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9月18日8:00至9月20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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