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1.5×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规定招聘职位所有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方能有效。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招考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县招考办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办统一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符合本《招聘简章》第四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新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龙里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龙里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报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聘用后进行规培的考生,服务年限为在龙里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基础上加上规培年限),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新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对新聘用人员须安排驻村帮扶工作的,由党委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安排新聘用人员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安排。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考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县招考办研究确定;
(六)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考办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5631967(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5632121(龙里县纪委监委)
附件:
1、附件1.龙里县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共127人).xls
2. 附件2.龙里县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暨加分表.doc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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