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红色引擎”工程,为加强社区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洪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全区拟计划选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59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20人。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武汉市户籍,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
1、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5年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3年1月1日之后毕业)
2、进行了失业登记、困难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8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三)有志于基层工作,热衷于基层服务事业,有爱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四)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身体条件,可正常从岗位工作;
(六)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6日。
四、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报名资格。街道在组织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街道初审完毕后,2018年9月27日汇总上报区人力资源局,由区人力资源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凡复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及聘用
1、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1日到报名所在的街道领取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考试地点:武汉市石牌岭高级职业中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面试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7日(暂定)。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由街道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4、选聘考试由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第三方拟制: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人数的比例2:1入围);
(2)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对象;
(3)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拟聘对象;
(4)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拟聘用人员综合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如递补人员综合考试成绩都未达到60分以上,该拟聘岗位取消。
5、体检时间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的,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区人力资源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予以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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