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确定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除按岗位报考的职位外,其它岗位由区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签订劳动合同
六盘水市钟山区总工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具体规定按照《钟山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十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以当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为基数,大专以下学历并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按照1.7倍、大专学历者1.8倍、本科学历者1.9倍、研究生学历者2倍,核发基础工资。二是工龄工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工龄从招录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计算,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月工资100元。调增上限为月工资总和不高于当年当地同等学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的月平均工资标准。
(二)社会保险。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三)招考聘用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不参加钟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考核,不兑现考核奖励,由区总工会按照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并实施绩效管理。
(四)在今后执行过程中,贵州省总工会、六盘水市总工会对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待遇若有新的规定出台,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待遇保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十四、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由区社工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考聘用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签订合同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钟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s.gov.cn/mlzs/),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及各个环节的公告(钟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进入钟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后点击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社会公益事业—社会保障与救助—就业创业),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区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8-8691782 8695523
监督举报电话:0858-8698377 8224275
附件1:六盘水市钟山区2018年公开招考聘用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附件2:六盘水市钟山区2018年公开招考聘用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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