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阳江市政府同意,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5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法官助理(岗位代码:9050)、书记员(二)(岗位代码:9052至9055)的招聘对象为“往届毕业生”,指2018年及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书记员(一)(岗位代码:9051)招聘对象为在中、高级法院工作的在岗合同工,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职位及工资待遇(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速录等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1日上午8∶30至11月14日下午17∶30
报名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以上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以上扫描文件要求按原件尺寸大小扫描,格式为JPG、JPEG或GIF,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相片要求正面免冠证件照,大小不能超过15KB,高度4.5CM,宽度3.5CM。若报考人员上传资料不全或上传不规范照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若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要求不符,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该具体培养方向。如“企业管理专业(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方向的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凡是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及年限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需出具原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必需)及其他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单或社保证明的其中之一)。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速录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速录技能测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组考生分数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速录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速录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听打两项,时长各10分钟。合格线为看打、听打均要求达到正确字数45字/分钟以上,有一项正确字数45字/分钟以下(不含45字/分钟),视为速录不合格。
速录测试时间、地点请留意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最新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速录合格人员中根据同岗位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不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或速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同岗位组速录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请考生留意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最新公告。
(五)考试成绩
1.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今后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均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笔试、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公示等情况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www.gdyjfy.gov.cn)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考试前3天考生自行登录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662-3166700。
(三)笔试、速录测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662-336118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662-3166700。
附件:1-4下载
附件1: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条件及薪酬表.xls
附件2: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工资标准表.xls
附件3: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表.xls
附件4: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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