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初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工作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资格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和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携带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或毕业证书所注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新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相关事项提示
1、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纪检组:0836-2822498。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0836-2833676
甘孜州机关事务管理局:0836-2832547
甘孜州行政学院:0836-2811937
中共甘孜州委党校:0836-2824475
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0836-2835091
甘孜州旅游发展委员会:0836-2835469
甘孜州农牧供销合作局:0836-2835389
甘孜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0836-2835364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836-2822488
甘孜州财政局:0836-2833407
中共甘孜州委宣传部:0836-2835713
甘孜州质量技术监督局:0836-2879907
甘孜州审计局:0836-2833437
甘孜州水务局:0836-2835555
甘孜州教育局:0836-2834722
色达五明佛学院:0836-8526878
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836-2833725;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6-2835623;
附件1.甘孜州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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