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 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18年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它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18年11月17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及工作步骤
(一)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招聘方式及工作步骤
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卫生健康委官网(www.lndoh.gov.cn)统一发布。
2.报名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8时至11月26日17时。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218.60.147.96:8080,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完整填写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资料将不允许修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使用本人手机编辑短信“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名号+手机号” 发送至手机18940053825(该手机仅接收考生报名信息,无信息回复功能),并保持手机通畅。
(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补充本人报名资料,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再次提交报名信息。
(3)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笔试考试费50元/人/科。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8时至11月28日8时,请考生关注审核进程,及时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成功缴费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2:1的,将相应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科目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纸笔考试或人机对话的考试形式。
(3)笔试将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将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www.lndoh.gov.cn)发布。请考生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准考证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笔试时间、地点、考试形式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存,不再退回考生。
(4)成绩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等通知将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www.lndoh.gov.cn)发布。
4.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www.lndoh.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须同时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可以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www.lndoh.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按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打印面试准考证,并在准考证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存,不再退回考生。
6.权重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www.lndoh.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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