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水利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25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7、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统计表)。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考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2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网上报名及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sxpta.com(山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程序及笔试安排详见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告。
应聘山西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和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博士岗位的考生,免笔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对于境外留学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核心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们将根据岗位专业条件进行审核。
四、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2、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通过何种方式何时参加工作,工作年限满几年。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2月13日)。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若毕业证书上为一级学科专业名称,没有明确专业方向标注,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及教育部同意学院设置一级学科专业的授权相关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毕业论文。
(3)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供职单位的社保证明(须社保机构出具)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出具,须说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本单位从事什么岗位工作及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5)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水利厅组织实施。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在水利厅院内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若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选的确定
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由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3、考察
用人单位和省水利厅组成考察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报省人社厅批复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博士岗位的招聘程序
山西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及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博士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体检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及其他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均会在山西省水利厅网站(www.sxwater.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1-4666318 4666234
监督电话:0351-466609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省水利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部分工作岗位地点在野外工地,条件艰苦,交通不便,较为适合男性。考虑到近几年部分新招聘人员聘用到岗位后,不能适应野外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艰苦环境,而主动辞职的情况,特提示考生谨慎报考。
山西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2018年山西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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