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22名。经汇总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港澳居民参加公开招聘时所涉及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按规定认定,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按规定提供考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规定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8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18年 12月17日)。
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考聘条件中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有要求的,按川组通〔2014〕58号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指报考人员至此次公招报名截止日期的当月,在以下区域内单位工作累计满2周年及以上,视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1)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2)所有乡镇及以下区域;(3)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县(市)。工作单位以法人证书所登记的地点为准(党政机关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军队转业干部在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时间和退役士兵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其他省(市、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用人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18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相关推荐:
2018事业单位面试技巧:面试答题的六大注意事项
2018事单面试技巧:如何表现出与报考岗位很匹配
2018事单面试技巧:面试答题三大问题的应对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