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决定给予46家法院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陕西法院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10名,各法院招聘职位、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从事两年以上书记员岗位工作经验的法院临聘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
5、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学专业及招聘法院本地长期居住者优先。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书记员情形的。
注:陕西法院已确定聘用制书记员身份及职务等级的人员不得参与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即登录“陕西法院书记员招聘系统”(http://sxfysjy.chinacourt.org),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职位名额查询。报名人员可在“陕西法院网”官方网站“陕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栏中进行查阅,并熟知相关规定及要求。
2、提交报名申请。
⑴报名人员应在报名规定的期间内,登录“陕西法院书记员招聘系统(http://sxfysjy.chinacourt.org)”进行注册,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等电子扫描件(带“*”符号的为必填项)。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蓝底或白底,JPG格式,凡用有景物背景的照片均不予受理)。
⑵报名人员系法院临聘在职人员的,另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从事过书记员岗位的《工作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其他材料同上。
⑶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单位。
⑷报名人员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查询报名结果。报名人员自提交报名申请材料后,可随时登录“陕西法院书记员招聘系统”,查询本人报名是否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详见系统公告栏的“考试通知”。
4、招聘职位调整。因报名人数与所聘法院拟聘用人数之比未到达3:1的,将根据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相应裁减拟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该法院职位的招聘(报考艰苦边远地区法院职位的除外)。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选择一次报名应聘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其中,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和基础法律知识等;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使用计算机的操作技能,重点测试计算机中文速录的能力水平;面试内容按书记员所需素质、要求参照相关规定确定。各考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不予录用。
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考试通知”、“面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陕西法院书记员招聘系统”公告栏的有关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生考察工作由招聘法院组织实施。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实施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陕西法院网”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2、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含法院临聘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管理与薪酬
聘用人员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管理使用。聘用人员的职位实行分级管理。薪酬按所确定的职务等级(档次)标准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聘用期内享有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等。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29-85558415。
九、注意事项
1、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2、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邮箱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或咨询,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个人体检费用除外)。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电话、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5、有关招聘信息将在组织招聘法院官方网站及其官方微信中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6、本公告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5558750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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