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及邮箱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901-6223077;咨询邮箱:tcldxxzx10@163.com
笔试报名咨询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901-6228908;咨询邮箱:xjtcrskszx@163.com
政策咨询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01-6239549;咨询邮箱:tcrsjsyk@sina.com
监督电话:0901-6223804、6298453;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以上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将咨询问题发至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畅通,以便及时回复。
附件1-1.《2018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1-2《2018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附件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
附件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附件7.《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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