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公布简章
招聘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1、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公安局出具证明、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呼图壁县人社局410室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附件2:《2019年呼图壁县公安局招聘事业性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2个环节。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由报名处负责审查,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单位及县公安局联合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在资格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呼图壁县公安局事业性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
(四)面试通知单领取
1、面试人员及地点:通过联合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到县人社局410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需缴纳报名费每人15元,面试费每人40元,合计每人55元。
(五)面试
1、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组由5人组成,1名主考官和4名考官组成。工作人员由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和1名监督员组成。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抽调。
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需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工作由呼图壁县公安局事业性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通过呼图壁县政府网网站或张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每个招聘职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对面试通过人员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公安局负责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宣布,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报考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间如出现有争议的问题,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参照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地财政部门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建立正常的工资晋升机制。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十)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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