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1、现役军人和在读本科生、硕士、博士;
2、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锡林郭勒盟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准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5年(2014年1月21日以后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察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9:00—2019年2月19日17:30,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http://www.xmpta.com.cn)。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和本人本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9:00—2019年2月20日17:3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两份。
(三)资格复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9:00—2019年3月1日17:30,资格复审地点为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大厦二楼视频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初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入选人才项目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人员属于盟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
(四)审阅人事档案。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五)了解现实表现情况。人事档案审阅工作结束后,组织报名人员填写《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现实表现情况征求意见表》。
(六)研究审定。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拟引进人选,由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本人意愿及各级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情况,提出初步分配意见(分配单位为盟直或旗县市区),报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体检。组织拟引进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拟引进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八)公示。拟引进人选统一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公示期满后,由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分配文件。引进人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分配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对待。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照锡署发〔2018〕178号文件要求,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应与引进人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合同期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面试技巧及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