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简章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
学院设有会计金融、商贸物流、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现代服务6个二级学院,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3个教学部,3个教辅机构和3个培训机构。现有高职专业30个、五年一贯制专业5个。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9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40名,其中教师岗位35名,专职辅导员岗位4名,新闻宣传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2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2月13日为截止日期。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临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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