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19年青岛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计划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16人(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届毕业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2019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采用面试前置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青岛市教育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三)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19年青岛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笔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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