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尉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200人公告
为加强新疆尉犁县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建设,尉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2.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27日至2001年1月27日期间出生),复转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27日至2001年1月27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复转军人可放宽至初中(限汉族)(90127009职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90127010职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复转军人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聘用;
肥胖的判定标准:体重指数大于等于28
消瘦的判定标准:体重指数小于等于18.5
体重指数的计算方法:体重指数=体重÷身高的平方(kg/m2)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5.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6.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公安警务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9.具有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的身体条件;
10.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11.凡属于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活动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犯罪活动被判刑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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