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促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我县计划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109个,招聘人数109人(详见招聘公告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内各基层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博白县博白镇兴隆东路011号,一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博白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相片4张;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毕业证书(报考岗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本次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即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考官由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指派,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比例不得高于60%。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规定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县卫计局、县人社局的信息栏上公布面试成绩。
2.发布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后,于2019年3月中旬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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