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兰考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县焦裕禄纪念园管理处,公开招聘有播音主持特长的专业技术全供事业编制人员12名。
A岗(8名):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有播音主持特长;B岗(2名):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在国有投资主办的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从事广播电视、采编播制工作3年以上经验(需提供:①工作证明;②连续三年的工资花名册或者单位为个人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③下列证件之一:记者证、编辑证、播音主持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C岗(2名):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国外留学经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并能熟练用英语交流。
2.县不动产登记局,公开招聘5名全供事业编制人员,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测绘工程专业3名,地理信息专业1名,计算机类专业1名。
3.县商务局,公开招聘5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电子商务类专业3名,计算机类专业1名,英语类专业1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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