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55人公告》可知,2019年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7年和2018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7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要求:本市聘期已满三年(截止2019年8月31日)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江苏省、南京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同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3、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要求:本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018年度期满且考核合格,同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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