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共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9年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2.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19年4月10日9:00至16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0日9:00至17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至18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5月14日9:00至19日10:30。
5.笔试时间: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审核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计算机依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我校在报名结束后的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校联系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2.本人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报名系统显示的专业不匹配时,所学专业填写在“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栏内,尤其是招聘条件中明确有本、硕阶段专业及方向要求的,请报考人员务必将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专业及方向填报在系统专业或备注栏中。
3.人工审核的权限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在报名时限内仍未审核的应聘人员,请直接与我校人力资源处联系。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9年4月18日18:00前完成交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科,由云南省人事考试院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5月19日10:30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24日前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退还到缴费人银行卡内。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3.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本次应聘我校公开招聘岗位的考试分为三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4.本次笔试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外语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的参加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考试,报考其他专任教师岗位、专职实验室人员的参加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报考非专任教师、非专职实验室人员岗位的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以下情况人员可提出查疑申请: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以上3类人员可向我校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请,学校将统一向云南省人事考试院申请查疑。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我校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2.招聘岗位未达到1:3面试招考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后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我校将对招考岗位数量进行相应裁减。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公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设定了专业方向的招聘岗位,毕业证书未注明专业方向的,还需提交所学专业及方向的课程成绩单或研究课题证明材料或毕业论文,成绩单中无招聘专业规定方向的课程或成绩不及格的,按资格复审不通过办理。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出具党员证明。对英语水平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格证或成绩单。对在校期间有相关经历要求的需所在学校开具证明。
(4)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内容:试讲(自主选定本专业的内容,提前备课;试讲所需教具或道具自行准备)、实作(所报考岗位的技能)、个人综合素质(含特长展示)。面试满分100分。
2.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均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5分,面试分低于85分的,不予录用。
3.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名额,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
2.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在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拟聘人员。
(五)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不按我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根据学校需要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85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学校纪检和云南省教育厅审核,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八)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我校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竞聘后,正式聘用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若因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能力或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批并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监督电话:0871-66051617。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未尽事宜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6051151、66051158;
(二)监督电话:0871-66051617。
(三)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kmy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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