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一考试
2019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5个类别(中小学教师类细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等6个小类)。专业科目分为“财会类”等5个类别。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考试,凡岗位表专业科目栏中有标注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准,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范围以《安徽省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全天。其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30—16:30专业科目
上述三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省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5月16日至1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6月17日16: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6月24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单位主管厅(局)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专业测试方案由各招聘单位制定并适时公布。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上述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5月18日08:00-12:00,14:30-17:30和5月19日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0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7613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笔试采取公共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科目》成绩确定。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5)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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