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号)》得知,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办法(10号)(10号)如下: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6月25日08:30—6月28日11:30。其中,报考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5时。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网上报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照报名平台提示进行注册,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考生需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平台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登陆报名平台选择考试,完善个人信息,再选择相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6月25日08:30—6月28日15:30。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联系。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6月25日08:30—6月28日20: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的岗位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35元);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的岗位收费标准为每人85元(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60元)。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7月8日08:30—7月13日09:3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准考证打印”,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体能测评。
报考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的考生,报名后须按下述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网上报名状态为审核合格并可以进行缴费;未参加体能测评或未通过测评的考生,网上报名状态为审核不合格,不得缴费,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
1.体能测评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2.体能测评地点:吉林警察学院体育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399号)。
3. 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4.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①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
③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④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⑤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⑥参加体能测评时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除吉林省纪委监委吉莲管理中心及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外,其他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9年7月份,即到2019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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