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9年7月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面向在防城港市服务期满(以各服务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二)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岗位,面向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我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
(三)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招聘普通管理人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工以下工勤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工勤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工勤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年龄可进一步放宽至4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1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招聘的现场报名,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招聘的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1.市直招聘报名点: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招聘大厅(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
2.县(市、区)招聘报名点:
港口区:港口区渔洲城渔洲路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防城区:防城区防港路160号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上思县:上思县思阳镇团结西路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东兴市:东兴市广场路11号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四)报名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需提前在防城港人才网下载填写《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报名,并且必须于2019年9月4—5日向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处理。
2.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招聘的资格审查,市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招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六)报名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两个科目,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考试费用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在报名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现场收取并只支持现金缴费方式,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7月2日18:00前完成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凭收费票据到所报考单位资格审核窗口认定报名是否成功。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19年7月24日—25日到报名点领取。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市、区)岗位的考生到各县(市、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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