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因审判工作需要,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2019年6月30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5.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19年7月8日上午9:00至2019年7月10日下午5:00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511办公室现场报名,提交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用A4纸打印,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和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技能考试,参加技能考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hinacourt.gov.cn)公布。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考试题目分为文字速录题及命题作文题,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hinacourt.gov.cn)公布。
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参加技能考试。
(三)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参加面试。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hinacourt.gov.cn)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hinacour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报到,与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用人法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联系电话:4951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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