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法及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含临床、影像、检验、中医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经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平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详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www.pingyin.gov.cn)。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平阴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府前街31号)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①《2019年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与《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人员控制总量岗位的提供《2019年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报名表》与《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
②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底2寸免冠照片4张。
③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审查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
⑥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出具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平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事业编制岗位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人员控制总量岗位填写《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备案制管理单位人员的聘用,按照上级有关备案制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简章由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健局 0531-87897103 县人社局 0531-87885887
监督电话:县纪委 0531-87883716
附件1:2019年平阴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总量控制).xls
附件2:2019年平阴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xls
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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