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2名。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报名
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因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查阅《报名流程》,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
(三)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四)上传1寸彩色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审核照片时间不含休息时间)。
(五)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10:30起至7月 12日18:00止。
(六)缴费时间:2019年7月4日10:30起至7月12日18:00止。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支付宝缴纳考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本人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七)下载打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八)打印准考证:2019年7月16日11:00起,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审批,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十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十三)岗位专业要求参照以下专业目录:本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3)。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附件中明确的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因报考人员未按照附件中明确的专业目录报考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有疑问可咨询招考单位。
(十四)招考单位联系人: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联系电话:0991-2383055。
(十五)网络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2019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基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若有放弃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放弃的不再递补。
5.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笔试入围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岗位要求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另选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者,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按招聘的岗位及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 0991-2383035。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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