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报考工勤技能岗位的应试人员不参加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应试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厅属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按应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各招聘单位负责计算出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八、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察不合格者,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十、拟聘人员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笔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各招聘单位应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审批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经审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聘用人员档案等相关手续。2019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咨询电话:0931-8485697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480691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485532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联系电话及网址见《岗位列表》
附件:
1、《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2、《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列表》
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列表》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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