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申论)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申论)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个人负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学科)缺额的,在同岗位(学科)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申论成绩)成绩排序。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情况。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考核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同岗位(学科)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没有报考到具体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附件3)。即按照择岗办法进行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择岗办法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申论)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申论)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单位后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监督电话:0372-6166885
咨询电话:
林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372-6901600(工作时间内)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0372-6830213(工作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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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应急管理局:0372-6800333(工作时间内)
林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0372-6122005(工作时间内)
林州市行政服务中心:0372-6166191(工作时间内)
林州市统计局:0372-6166617(工作时间内)
林州市林业局:0372-6281669(工作时间内)
林州市教育体育局:0372-6806205(工作时间内)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2-6166529(工作时间内)
附件:
1.2019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xls
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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