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昌府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8]30号文件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9]4号)和《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用人需求实际,经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研究同意,决定招用8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社系统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聊城市东昌府区常住户籍(简章发布之日后又迁入户籍的不在招聘范围),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且领取了《就业创业证》,女性35周岁及以下、男性40周岁及以下(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7月23日),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自愿从事人社事业,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
3、具有国家承认的计算机证书或会计证书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8月2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奥森路77号)一楼大厅12号窗口。
3、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进行调剂和安置。
郑重提醒: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社所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从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东昌府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社所盖章)、《东昌府区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需填写《聊城市城乡“双零家庭”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由户籍地所在社区、街道人社所盖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街道)人社所办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证书、会计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察录用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官网、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由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三、岗位性质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岗位待遇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文件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得超过3年,期满将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本招用公告由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5-8419583。
附件1-4附件1:东昌府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附件2:东昌府区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聊城市城乡“双零家庭”申请登记表
附件4:东昌府区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计划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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